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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地方志》之内蒙古经验

来源:方志内蒙古 作者:冀祥德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2日

  2015年8月,国办印发《规划纲要》,明确部署“两全目标”任务,要求到2020年,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共规划二轮三级志书188部。其中,自治区分志73部,盟市志12部,旗县(市、区)志103部。全区应公开出版三级综合年鉴116种。其中,《内蒙古年鉴》1种,盟市级综合年鉴12种,旗县级综合年鉴103种。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完成“两全目标”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攻坚克难,在完成“两全目标”任务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多经验。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领导重视、部门支持是完成“两全目标”任务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自治区政府按时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自治区主席多次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2016年,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调整成立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任主任,人大、政府、政协、军区主要领导任副主任,12个盟(市)长和3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志工作的组织领导。2019年,经多次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全区地方志工作后,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自治区副主席亲自调度地方志工作,坚持每月听取地方志工作情况汇报,先后10余次对“两全目标”工作作出具体批示,并亲自协调部分盟市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将地方志工作提升到全区重点工作层面。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第二轮三级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推进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两个《通知》的印发,使各盟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认识到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在实行分组攻坚的基础上,实施“一书一计划”工程,为每部志鉴设立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了“两全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实践证明,只有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体制的力量,自上而下地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编修,并为修志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编纂热情,营造浓厚的修志氛围,从而保证志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志

  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志进程,是完成“两全目标”任务的关键。针对基础薄弱、欠账较多的局面,健全工作机构,大力加强制度建设。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6年,“高度重视编史修志”写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规划。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区地方志工作“三全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以及58个委办厅局签订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书。2018年,印发《志鉴编纂工作攻坚方案》,全面攻坚地方志两全目标”。2019年,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亲自部署“两全目标”工作任务。2020年,印发《“‘两全目标’一书一计划”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几年来,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行文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评审验收及出版规定》,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通则、编纂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志稿审读规定》《内蒙古年鉴编纂规范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编辑了《地方志政策法规汇编》,为圆满完成“两全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三、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统筹调度

  为全面完成“两全目标”任务,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18年,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周汇报、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各攻坚组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议,每季度向全区通报工作进度排名情况。2020年,实行“每周调度、半月汇总、每月通报和挂账销号”制度。各攻坚组每周全面督促志鉴编纂工作两次,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两全目标”工作调度一次,办公室每半月对“两全目标”工作形势研究分析一次,每月对进度滞后地区和部门(单位)通报一次。近3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先后召开“两全目标”工作调度会议43次,印发季度通报8期,印发点对点月工作情况通报10期149份,印发全区工作情况通报1份,极大地加快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两全目标”的推进速度。

  四、紧盯滞后地区,强化督导检查

  几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创新督导手段,深入开展督导检查。2018年,地方志研究室先后3次召集各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二轮志书编纂座谈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4个盟市、5个旗县区、6个部门督导工作;各攻坚组分赴10个盟市、45个旗县、33个部门(单位)督导工作。2019年,以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名义,给工作进度滞后的6个部门(单位)、2个市、10个旗县主要负责人致督导信;班子成员带各攻坚组分赴6个盟市、13个旗县、20个部门(单位)督导工作。2020年,先后对进度滞后的14个部门(单位)、2个盟市、3个旗县,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致督导函;班子成员带各攻坚组先后深入11个盟市、28个旗县(市、区)和33个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导。通过信函催办、实地督导、重点约谈等手段,有力地推动了工作滞后地区(部门)的志鉴编纂出版进程。

  五、主动服务基层,解决重点难题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志书年鉴编纂出版经费难以保障,志鉴出版书号申请难度大。2020年1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全面调研存在问题,以编委会名义向存在经费困难的1个盟、27个旗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要求解决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存在的经费问题;6月,向财政厅申请专项经费,编纂出版81种盟市、旗县两级2018年、2019年卷综合年鉴。针对书号申请难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致函协调解决书号;地方志研究室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多家出版社扩大志鉴书号资源渠道,为按时完成“两全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打造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

  几年来,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以评代训”等方式,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增强编修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2018年至今,累计选送15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中指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交流、座谈和各类会议,3次组团到先进省区考察学习。每年坚持举办1期志书编纂业务培训班和1期年鉴业务培训班,每次培训均邀请中指办和系统内知名专家授课。4年来,累计培训全区业务人员1500余人次,利用召开志书编纂启动会议之机,对40余部志书的2000余名编纂人员进行培训;累计召开评审会130余次,全区300余名各级业务骨干均不同程度得到锻炼提升。同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通过考录、遴选等方式,陆续吸收一批优秀干部加入地方志队伍,逐步形成专兼职并重、老中青结合的人才队伍建设格局,有力确保了“两全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本文转于方志内蒙古2022年第215期总第1652期,载于冀祥德著:《新时代的地方志》,当代中国出版社2022年9月第1版,第290-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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