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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盟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一、相关文件

1、《关于2017年全盟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17]206号),已上传至兴安盟人社局网站,

网址:http://xa.nm12333.cn/ecdomain/framework/xam/index.jsp

2、各级别、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可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网址:http://www.nm12333.cn/

二、申报程序

1、2017年全部中级职称申报,以及无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系列正副高级、基层卫生系列正副高级、中小学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报送程序与2016年相同,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

2、2017年除上述第1项以外的其他系列正副高级职称申报程序:先由个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汇总后,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行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盟级行业主管部门将汇总后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各系列高评委会办事机构。

三、申报时限

2017年盟人社局审核、接收各旗县市人社局及盟直各部门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一律为11月10日。申报时限截止后不再接收补报材料。

注意: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

四、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卫生申报人员填写《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小学申报人员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基层卫生申报人员填写《申报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小学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A3纸,申报高、中级一律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盖章,其余复印即可;(注意填写表格右上方的联系电话,以便审核时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并及时通知您取回原件)

3、《办理    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1份;

4、《专业技术资格送材料目录单》1份

5《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分别装订入每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

6相关各复印件、总结材料、公示材料、证明材料等等。

说明1、2、3项材料其他材料4、5、6项)要以“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封面,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注意“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上方的“编号”一栏,申报人员不要填写,待盟人社局汇总后统一填写编号。

五、装订顺序(未特别说明的即为复印件)

1、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破格申报的说明(原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按取得时间顺序排序;

3、相关专业进修证书、结业证书;

4、外语成绩单、计算机成绩单;

5、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页;

6、现有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岗位聘书或聘卡;

8、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9、公示书面报告(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10、单位出具的评价材料(要包含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情况、在单位内部推荐中竞争排名情况等);

11、论文、论著每篇的顺序为: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封底论文检索页、期刊查询页)或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病历等材料;

12、获奖成果材料(证书、证明、鉴定等);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4、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教师资格证等);

15、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说明: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每份复印件都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加盖公章。

六、验证及检索

1、2000年以后取得学历,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将验证期限申请为三个月以上),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后期取得学历的申报人员,需同时提供中专、大专等初始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校学历以及其他学信网未能验证的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交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并盖章后方予认可。

2、发表的论文,同时提供检索结果。其中:期刊检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对刊发论文的期刊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论文、论著检索通过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未提供两项检索的论文不视为有效论文,只能作为评审参考。

七、公示要求

1、单位报送前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2、主管部门报送前公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要将本行业(部门)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反映的问题和修改的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

3、人社部门报送前公示。各级人社局在上报汇总材料的同时,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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